台南仁德區畜牧場違規收受廚餘 市府開罰逾20萬
2026/1/26 15:54(1/26 16: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6日電)台南市府公告禁止收受廚餘餵養豬隻,今年起每2週執行1次聯合稽查;首次就在仁德區查獲某畜牧場收受廚餘,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開罰逾20萬元。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已於民國114年11月20日公告「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
環保局表示,為防堵缺口,已於114年12月30日函知各畜牧場,自115年1月1日起取消其收受廚餘及動物性廢渣再利用機構權限,同時與農業局、動保處等單位達成共識,執行每2週1次的高頻率聯合稽查,嚴密監控源頭流向。
環保局說明,115年首次抽查7家畜牧場,於仁德區查獲某畜牧場業者無視公權力禁令,違法收受廚餘及動物性廢渣,但未發現有實際廚餘餵養行為,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新台幣20萬元、廢棄物清理裁罰6000元,以防止業者再以任何名義從事違法行為。
環保局強調,廚餘及動物性廢渣若未經妥善管理,極易成為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傳染病媒介,對畜牧產業、生物安全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危害,對違規業者將持續加強跨局處聯合稽查,從嚴從速查辦。(編輯:陳仁華)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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