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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環保局:小三通勿攜未核准環境用藥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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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6日電)金門縣環保局今天表示,民眾出國旅遊或經小三通往返兩岸時,勿攜未經核准環境用藥入境,更不可廣告、販售相關產品。環保局指出,藥品合法性疑問可至環境部相關系統查詢。

因跨境電商、網路代購及社群媒體交易普及,金門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部分民眾在國外或透過小三通往返兩岸時,順手購買防蚊液、殺蟲劑、老鼠藥、蟑螂藥等環境用藥攜帶返國,甚至有透過臉書社團、LINE群組、直播平台及網路拍賣網站進行廣告宣傳或轉手販售情事。

環保局表示,環境用藥屬嚴格列管產品,未經核准輸入、廣告或販售均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環境用藥產品於輸入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輸入。

環保局指出,即使攜帶環境用藥屬於關稅法允許種類,依法亦僅限自用,不得販售。若任意攜帶環境用藥入境,除將遭海關查扣沒入,若透過網路平台、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刊登廣告販售、代購或轉售他人,即可能涉及未經許可販售環境用藥等違法行為,依法「無照廣告或販售」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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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部分環境用藥雖在國外屬合法販售產品,但未必符合我國法規規範」,其成分濃度、標示方式及使用限制亦大不相同。尤其近來部分境外產品以效果更強、價格更低等話術吸引消費者購買,但產品實際成分來源不明,甚至可能含有我國未核准使用有效成分,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生態將造成危害風險。

環保局指出,請民眾出國旅遊或經小三通往返兩岸時,切勿攜帶未經核准環境用藥入境,更不可於網路或實體通路廣告、販售相關產品。若有環境用藥合法性相關疑問,可先至環境部「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確認,共同維護消費安全與環境品質。(編輯:張銘坤)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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