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美倡議修世貿組織規定 減少適用特殊待遇國家

2019/2/16 18:2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日內瓦15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今天針對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改革建議,主張減少適用「特殊與差別待遇」的國家,但可能會遭到中國和印度等會員國抗拒。

長久以來,美國不滿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可自我認定屬「開發中國家」,從而在世貿組織享受各種優惠與豁免待遇。

世貿組織的164個會員國大多數自稱是開發中國家,包括中國與印度等經貿大國,以及南韓、沙烏地阿拉伯、汶萊、香港、卡達與阿曼等全球最富裕國家。

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使開發中國家能有較長時間履行商定的承諾,採取擴大貿易機會的措施,且農產品補貼額度可高出已開發國家一倍。

根據美國張貼在世貿組織官網的改革草案,當前與日後的貿易談判應拒絕讓世界銀行(World Bank)界定的「高所得」國家、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及申請入會國、20國集團(G20)成員國與任何在世界貿易占比達0.5%或更高的國家,適用這樣的特殊待遇。

印度等世貿會員國堅持,在世貿繼續商談其他領域的新規定之前,必須先遵守2001年杜哈世貿部長級會議所作出的承諾,那就是改革貿易規則以促進開發中國家發展。

美國拒絕這樣的要求,理由之一是中國在杜哈承諾作出的同一年加入世貿組織,此後即快速崛起,因而削弱了為開發中國家提供特殊待遇的論據。(譯者:曹宇帆/核稿:張佑之)10802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