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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眾院無異議通過修法 嚴懲逼車惡質駕駛

2020/5/2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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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28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眾議院院會今天一致表決通過「自動車運轉處罰法」修正案,將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逼停他車等行為,定位為須面對更重處罰的「危險駕駛」,希望藉此遏止逼車歪風。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項修法主要著眼在減少逼車行為,讓駕駛須面對更重的交通事故罰則,將2類型惡質駕駛行為加進自動車運轉處罰法的「危險駕駛」範疇。

這2種惡質駕駛行為包括,第一,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進入行進中車輛前方逼停對方或讓對方明顯接近自己。

第2,同樣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在高速公路或自動車(汽車)專用道路上,讓行進中車輛停止或減速。

這項修法今天在眾議院院會上表決,最後全體一致通過並送參議院審議,預料可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日本近幾年發生多起逼車事件,其中備受社會關注的重大逼車事件至少有下列2件。

第一件發生在2018年7月,40歲保全人員中村精寬在大阪府堺市涉嫌駕車以時速約96公里,惡意逼車並衝撞一台大型重型機車,造成騎乘大型重機的22歲大學生高田拓海不幸死亡。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8年。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堺支部2019年初依觸犯殺人罪,判決被告16年有期徒刑。

另一起重大逼車事件發生於2017年6月5日,地點是東名高速公路東京往名古屋方向。當時26歲無業男子石橋和步,把一輛廂型車逼停在內線超車道並遭到大卡車追撞,造成廂型車駕駛45歲的萩山嘉久、妻子39歲的萩山友香不幸死亡;萩山家的大女兒與二女兒受傷。

日本地院2018年12月認為被告的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成立,判決18年有期徒刑。(譯者:黃名璽/核稿:嚴思祺)1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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