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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法達共識 允許將移民送往境外遣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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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布魯塞爾1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EU)各國政府與歐洲議會議員今天就新法規達成共識,允許各國將被勒令離境的移民送往第3國的遣返中心。此舉引發人權團體強烈批評,警告可能助長人權侵害行為。

路透社報導,儘管去年非法入境人數減少26%至2021年以來最低水準,這項協議仍是歐盟在右翼政黨壓力下進一步加強移民政策的一環。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提出這項立法,仍須歐盟各國政府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正式批准。歐洲新聞台(Euronews)報導說,最快可能在下個月生效。

歐盟執委會認為此法將簡化流程並提供更多工具協助各國政府遣返人員,同時尊重基本人權。人權團體則對此提出質疑。

「國際無證移民合作平台」(Platform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Undocumented Migrants, PICUM)倡議專員卡爾塔(Silvia Carta)說:「這套法規將建立一套嚴苛的拘留和遣返機制。」

歐盟各國認為他們難以確保被拒絕的庇護申請者和簽證逾期滯留者離境。歐盟執委會表示,目前僅約20%被勒令離境的人實際離開。

根據新法規,歐盟會員國將能在歐盟境外設立所謂的「遣返中心」,安置尋求庇護遭拒或被勒令離境的人。遭遣返者被送往的中心可能位在與他們沒有關聯的國家。

歐盟內政和移民事務專員布倫納(Magnus Brunner)說:「有了新法規,我們將對誰能來歐盟、誰能留下、誰必須離開擁有更多掌控權。」

歐盟會員國尚未揭露可能設置遣返中心的第3國。不過部分國家早已開始研究相關安排。

荷蘭正與丹麥、德國、希臘及奧地利合作設立聯合遣返與過境中心,而與烏干達就類似安排的雙邊會談則已暫時擱置。(編譯:盧映孜)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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