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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案 環團籲台東縣勿上訴

2014/10/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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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爭議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地球公民基金會籲請縣府和美麗灣停止上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定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二次環評的審查結論有違誤,應予撤銷,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度判決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應「撤銷環評」,認定美麗灣就是實質違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欣慰司法判決還予環境正義,且請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集團尊重司法,不要再上訴,拆除違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說,美麗灣規避法律在先,無關信賴保護原則,請台東縣民不用擔心國賠問題。同時籲請美麗灣記取教訓,不要再做不必要的司法浪費。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台東縣政府前所作成的環評審查結論,是以附條件方式通過環評審查,而未實施第二階段環評,則當地居民本於環評法第9條、第10條、第12條賦予的程序參與權即受有影響。

合議庭法官也認為,開發案且於旅館興建與營運的過程可能造成空氣品質、噪音、水質、廢棄物等環境影響,確有影響當地居民的生命、身體、財產權益的可能性,同時這項環評審查結論既有應迴避而未迴避的委員參與表決,台東縣政府所為的環評審查結論即有違誤,應予撤銷。 1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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