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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劉政池疑超貸案 偵辦中

2015/2/1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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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竊占國土案,士林地院今天依水保法,判刑2年3個月。劉政池以低價抵押品向遠雄公司疑超貸案,士檢仍在偵辦中。

士林地檢署去年1月第一波偵結,認定劉政池竊占國有土地面積逾4000平方公尺,依竊占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點訴,劉家除劉政池外,被起訴的還包括劉政池胞妹劉子瑩、長女劉冠廷、二女兒劉冠余以及陽管處前任3名官員。

同年7月第二波偵結,檢方認定劉政池涉向農民銀行詐貸新台幣8500萬元,前國有財產局局長洪寶川等3人涉圖利劉政池買陽明山國有地,一併起訴。

士林地院今天就第一波偵結部分判決,第二波偵結部分,仍在審理中,法官認定,劉政池因想經營溫泉會館,為了擴大使用範圍,未經國產局同意就開挖國有土地,埋設了12個地下貨櫃,隨後更在上面種植草皮,竊占國土逾4000平方公尺,造成水土流失,依水保法的非法占用致生水土流失罪,判處2年3個月刑期。

士檢今天表示,就判決部分,待收到判決書後,審酌院方判決理由,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檢方清查資金發現,劉政池疑另以多項低價的抵押品向遠雄公司借款,疑涉詐貸,去年已陸續傳喚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遠雄人壽總經理、趙藤雄次子趙信清等人,案件調查進入尾聲,檢察官近日將偵結。1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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