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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遭判死定讞 徐自強:盼速槍決解脫

2015/9/3 13:58(9/3 17: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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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徐自強涉勒贖富商,獲判無罪後,今天上電台節目說,回憶89年遭判死刑定讞,感到輕鬆,不用再受司法折磨,甚至希望快執行槍決,就可以解脫。

Pop radio電台中午專訪徐自強及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暢談這起綁架撕票案纏訟20年,終於獲判無罪的心路歷程。

徐自強說,民國89年得知被判死刑定讞,他感到很輕鬆,不用再受司法折磨,因為快點執行槍決就快點解脫,心態非常負面,這樣的心情持續4年多,每天8時多都會想說看守所管理員快點來帶他去執行死刑,但想到家人有時又會希望管理員明天再來,再多活一天。

徐自強說,這些年來,對司法沒有信心,也不信任人,他媽媽要他堅持下去,司改會人員也勸他不要放棄,對於媽媽及司改會人員這麼相信他,他十分感動。

「媽媽來會客,我要她放棄(官司),她當場哭了」,徐自強回憶說,那一幕他一直記得,當時媽媽哭著跟他說,「不要阻止我,我不想要有遺憾,萬一你走了,我就有遺憾了」;徐自強因此決定不再勸媽媽,但其實心裡還是放棄。

徐自強指出,在監16年,個性受影響,變得比較靜,後來受惠速審法,3年前高院更八審時獲釋,那時剛出來,想說的話比較不會表達,現在在司改會當志工後,有時進行演說時則會說「司法隨時在你身邊」。

徐自強被控與多人擄走富商勒贖並予以殺害,案件纏訟20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1日改判徐自強無罪。這也是徐自強多次遭判死刑、無期徒刑後,首次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1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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