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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 獲緩起訴處分

2016/8/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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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8日電)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江春男2日晚上於國賓飯店飲用紅酒後,開車經過濱江街一帶時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江春男事後坦承犯行,顯示有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並應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另外,北檢也澄清,江春男2日酒駕後,於3日凌晨1時40分許移送北檢,訊後依照「速偵」案件相關程序辦理,從收案至結案歷經6個工作天,與向來偵辦相關案件的速度相差無幾。1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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