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世新大學刺傷案 犯案男學生:沒殺人意圖

2018/10/18 16:59(10/18 18: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世新大學陳姓男學生被控在校持刀揮刺學妹,一審遭判5年6月,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陳男強調沒有殺人意圖,其母淚灑法庭;被害學妹的律師說,陳男沒悔過又不認罪,請求重判。

世新大學陳姓男學生去年12月11日上午持預藏的水果刀,在校內朝石姓學妹的頭頸部揮刺;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對校區安全及社會治安危害非輕,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這不是單一突發事件,陳男於民國102年相識女方後,長期騷擾、跟蹤,一審判刑5年6月太輕。

陳男在庭上共說三次「我沒有殺人意圖」,其他由律師答辯,律師主張陳男患有亞斯伯格症,在人際互動有所障礙,不知如何拿捏分寸;陳男僅二次,因為兩家住得近,好奇跟蹤在後,且陳男犯案時,並沒有瞄準女方頭部,並非殺人故意;陳男母親以輔佐人身分,坐在陳男附近,期間多次流淚。

陳男律師請求法官進行精神鑑定,釐清案發時他的精神狀態,檢察官反對並主張,陳男就犯案過程清楚描述,亞斯伯格症不影響其辯別是非及控制行動的能力,原審也認定沒有精神鑑定必要。

學妹委任律師則說,陳男否認犯罪,沒有悔過及和解誠意,當初學妹父母因陳男父母請求下,沒有提告其他強制罪等罪名,僅要求陳男寫下悔過書,但陳男母親卻在一審法庭攻擊指控學妹母親,「意圖公審」,這完全顛倒是非,且陳男不只傷害學妹,還去查學妹的父親及弟弟資料,嚴重侵害學妹家庭,請求重判。

法官詢問兩方是否曾談和解,陳男律師說,願意給新台幣60萬元,陳男已全家搬家,後續會繼續輔導治療陳男;學妹律師則說,要求陳男簽訂書面承諾書,出獄後不再騷擾,家長連帶責任才有拘束力,因為陳男還是知道學妹住哪,但陳家拒絕,而金額部分,兩方沒有共識。

法官庭末諭知下次11月20日再開庭辯論,陳男還押看守所。(編輯:方沛清)10710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