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毆打女友致死 男辯沒殺人犯意求輕判

2018/11/19 16:0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蘇姓男子懷疑同居女友與其他男子有曖昧,毆打女方致死,檢方以殺人罪起訴,一審認定傷害致死判刑9年,經上訴,二審今天開庭,蘇男說沒有殺人犯意,請求輕判。

一審判決指出,蘇男與蔡姓女友租屋同居在新北巿,並育有2子,蔡女從去年1月起即外出工作以貼補家用,去年2月間清晨下班返回租屋處後,蘇男發覺蔡女身上留有酒味,心生懷疑,查看蔡女手機得知蔡女從事酒店小姐工作,並與一名男子互傳送曖昧訊息。

蘇男因怒火中燒,以拳頭重擊蔡女腹部,徒手猛力抓拿女方頸部,再將女方抓去撞牆壁,並用掃把猛打女方全身,使得女方腹腔內肝臟破裂出血及頸部甲狀軟骨骨折,造成休克死亡。

蘇男於觀覽蔡女手機訊息內容完畢後,才發覺蔡女身體冰冷,撥打119電話請求救護,蔡女送醫不治。檢方偵辦後,將蘇男以殺人罪起訴,一審法院認定不構成殺人罪,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檢方及蘇男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今天開庭,蘇男說,沒有殺人犯意,很後悔打死蔡女,真的不知道當時自己出拳有這麼重,他應該符合自首,請求法官判輕一點。

蔡女母親委任的律師則說,蘇男有家暴紀錄,應可預見毆打瘦小的蔡女,可能造成死亡結果,請求法官應以殺人罪重判。

合議庭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2月6日上午10時宣判。(編輯:張銘坤)10711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