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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政鑽石糾紛案 二審改判免連帶賠償

2019/2/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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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台北市議員李新女友人郭新政遭蕓賞珠寶公司提告求償指稱,與沈記玉飾小開沈昊諺共同詐取鑽石質當導致損失。一審判郭女與與沈男連賠6497萬元,二審今天改判郭女不須連賠。

全案起於沈姓玉飾小開沈昊諺向蕓賞珠寶公司設計師嚴嘉慧借走價值數千萬元的珠寶沒歸還而拿去典當,郭新政代沈男以新台幣6000萬餘元贖回典當的鑽石珠寶,事後遭嚴女追討時偽造當票佯稱已轉當,時任立法委員羅淑蕾則代嚴女居間協調。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初,依詐欺罪判沈男5年4月徒刑,依偽造文書罪判處郭新政、潘姓當鋪業者4月、3月徒刑,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蕓賞珠寶公司提告指稱,郭新政與沈昊諺共同詐取鑽石質當導致蕓賞珠寶公司損失,一審法院判郭女須與沈男連帶賠償6497萬元,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郭女不構成詐欺取財,已經刑事判決確定在案,且蕓賞珠寶公司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刑事確定判決認定內容的證據,因此逆轉改判郭新政免賠,也就是沈昊諺須單獨賠償。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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