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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清大博士生 男子又涉襲警遭聲押

2019/3/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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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胡姓男子於民國105年間開車撞死清華大學林姓博士生,遭法院判刑18年定讞。他昨天涉嫌持槍械襲警,被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新店警方昨天上午接獲報案,胡男情緒激動,意圖攻擊父親,需要強制送醫,警方到場向胡男柔性勸說,要他配合送醫,但胡男不願配合,持續與警方對峙。

警方表示,胡男隨後到廚房拿出疑似槍械藏於身後,並作勢拉滑套上膛,與警方大聲叫囂並持「槍」衝向警員意圖攻擊,警方現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警方發現,胡男所持槍械僅有槍身,並無殺傷力,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胡男有反覆實施之虞,下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胡男於民國105年6月22日晚上1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闖紅燈並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送醫急救不治。最高法院2月間判決有期徒刑18年定讞。

另外,胡男於去年10月間涉嫌在住家試槍遭逮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底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案件目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編輯:張銘坤)1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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