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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跟監案二審逆轉 林知延改判拘役20天

2019/4/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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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新光金吳家長女吳欣盈指控前夫華南金林家長子林知延請業者裝GPS跟監,一審林獲無罪,經上訴,二審今天認定林為共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改判拘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知延及其他3名被告均未到庭聆判。另3名被告也遭改判有罪,分別遭判拘20天至50天不等,得易科罰金。

GPS跟監案件,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林知延、徵信業者及律師等4人無罪,案件上訴到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期間林知延仍主張無罪,最後一次開庭時,林知延說,當初出發點是為保護家庭,對吳欣盈感到抱歉,因吳欣盈未到庭,林知延在庭上請吳女的律師代為轉達他的歉意。

此外,林知延訴請與吳欣盈離婚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月初認為,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維持,逆轉改判准予離婚。(編輯:張銘坤)1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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