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警開罰鍵錯身分證字號 民眾收到烏龍罰單

2019/8/26 18:03(8/26 18: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6日電)一名在北部工作的台南市籍陳姓男子收到一張汽車罰款裁決書,但陳男名下沒有汽車。經台南市議員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原來是警方開罰時,鍵入錯誤的身分證字號造成烏龍罰單。

台南市議員陳怡珍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陳男收到台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在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指稱他於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卻未繳罰款,這讓在北部工作的陳男不知所以然。

她表示,陳男名下沒有汽車、也沒有開車,裁決書讓他莫名,只好委託家人向開罰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反映,警方說應找台南監理站處理,陳男家人轉至監理站澄清後,監理站人員拿走裁決書後說「沒事了,將再重新製單給真正的車主」,哪知事隔1週,陳男違規紀錄還是沒有消除。

陳男的遭遇被披露後,台南市交通局立刻清查發現,原來是當時警察攔查闖紅燈勤務時,原應對違規的楊姓車主開罰,但鍵入錯誤的身分證字號,結果違規車主未到案處理,反倒是無關的民眾收到裁決書。

交通局人員指出,已更正、列管實際違規人,陳男紀錄也已撤消。市警局二分局也對鍵入錯誤的身分證字號作業表示歉意。(編輯:戴光育)10808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