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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媒體採購爭議 公懲會判謝公秉記過罰錢

2020/2/1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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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花蓮縣政府日前的媒體採購案引起軒然大波,監察院通過彈劾後,將前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等人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公懲會日前判謝公秉記過2次、罰款10萬元,其人2人也記過、減薪或罰鍰。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內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且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引起軒然大波。

監察院去年6月初以11比0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的提案,彈劾謝公秉、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嚴重給予免職處分。

公懲會12日判謝公秉記過2次、罰款10萬元;林金虎減月俸百分之10,期間一年;黃微鈞記過1次、罰款新台幣10萬元,全案確定。(編輯:陳清芳)1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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