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法 陸委會:對台轉向「強制促統」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廖文綺台北─北京2日電)針對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1日上路,陸委會今天表示,這是以「民族團結」為外衣包裝的「統一法」,對台灣人強加「強制統一」法律義務,對台轉向「強制促統」法律戰新階段。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則在例行記者會上對此聲稱,「如果台獨勢力出於謀獨的目的,實行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也必將依法受到懲治」。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日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對台灣人強加「強制統一」法律義務,這是以「民族團結」為外衣包裝的「統一法」。中共對台從「反對台獨」轉向「強制促統」法律戰新階段,將「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掛鉤,最終目的是完成統一。
陸委會表示,政府將強化全民識讀與公務員訓練,凝聚全體共識,將依循總統賴清德指示「預防、保護、反制」3面向著手,結合世界友盟國家,力抗中共威脅與跨境鎮壓,捍衛國人權益、維護兩岸健康有序交流。
陸委會說明,中共透過該部法律強制要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若在未來兩岸交流活動中消極不配合促統,恐被中共以「破壞民族團結」進行制裁;該部法律運用長臂管轄,將全世界納入規範,境外行為也會被訴追。
陸委會批評,「這是透過惡劣的跨境鎮壓行為進行恫嚇或威脅,藉此逼迫全世界進行自我審查,我們決不接受」。這部法律將台灣、全體台灣人民納入中共國內法管轄,「對我國人與主權尊嚴造成威脅,我們予以嚴正譴責」。
針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賦予台灣人有「維護民族團結」及促統的法律義務,陸委會認為,中共將更積極運用該部法律以從事兩岸經貿、宗教、文化、教育、體育等各領域交流活動,納入「依法促統」內涵,破壞兩岸健康有序交流環境。
陸委會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主體性不容侵害,中共企圖透過這部法律達到兩岸強制統一,台灣人民拒絕接受。呼籲民眾認清中共最終目的是消滅中華民國與否定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拒絕中共帶有政治企圖的交流統戰活動。
另一方面,針對台灣各界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疑慮,朱鳳蓮今天宣稱,此法完全沒有「模糊入罪」、「非統即獨」的問題。「民進黨當局」的相關說法是「造謠抹黑,故意混淆視聽,編造所謂的風險來恐嚇台灣民眾,製造寒蟬效應」。
朱鳳蓮並聲稱,中國大陸始終依法維護兩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同時堅持依法打擊各類的違法犯罪,「如果台獨勢力出於謀獨的目的,實行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也必將依法受到懲治」。(編輯:邱國強)1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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