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郭勝安嚼菸未標示罰百萬 高等行政法院認裁罰有據

2020/9/30 15:2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30日電)美國職棒賽事上常可見球員嚼菸,曾是職棒球星郭勝安也有此習慣,他進口嚼菸因不滿被台南市政府以菸品未標示裁罰及訴願結果提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認為裁罰百萬有理。

原告哈草族公司代表人郭勝安今年4月因不服衛福部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南市府裁罰哈草族公司未依規定於嚼菸上標示,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並認為南市府以原告輸入的菸品違反菸害防制法,裁罰百萬元並無違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年5月判決,判決書指出,衛福部在107年執行菸品申報管理資料時發現哈草族公司申報輸入9款嚼菸,其標示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經調查認定哈草族公司輸入菸品未依規定標示菸品燃燒後含尼古丁及焦油等,違反菸害防制法,所以裁處哈草族百萬元罰款。原告不服訴願結果,再提行政訴訟。

哈草族公司上訴,主張輸入菸品是自用且無販售,且管制菸品種類數量限於紙菸、雪茄及菸絲,而其輸入菸品是嚼菸,非上述限制的標的,業者認為原處分與自用及輸入數量有落差,指裁罰適用法規有誤。

起訴書中指郭勝安及無記名股東都是職棒選手,他們必須長時間訓練,因為賽程中不適進食且為紓解緊張,嚼菸是其解壓唯一方式,所以職棒選手都是重度使用者,才成立公司並進口自用,自認既無販售事實且無標示義務等。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南市府作成原處分以哈草族公司輸入之嚼菸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裁罰百萬元,並無違法。再者,郭勝安等或公司職員於菸品輸入相關法令內容及標示有自負查證的義務,且也非不能向主管機關查詢等,認定業者既疏於注意致輸入菸品違反菸害防制法標示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自難認為毫無過失。

另認定,南市府既已對哈草族公司違法行為,依菸害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的規定,裁處100萬元罰鍰,自未逾法定裁量範圍。(編輯:陳仁華/李亨山)10909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