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涉開超量麻黃助病患減重致死 疏失中醫判刑定讞

2020/12/21 11: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劉姓中醫師被控持續開立超量麻黃給體重達103公斤病患服用助減重,疏未注意病患狀況適當減量,導致病患死亡。二審判劉姓中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為合法執業醫師,陳姓病患自民國102年6月26日起在中醫診所接受減重療程,由劉姓中醫負責診療、處方。

判決指出,陳姓病患體重達103公斤,為冠狀動脈硬化心臟病危險因子,服用麻黃更應謹慎;劉姓中醫疏未注意,知悉陳姓病患服用麻黃後疑有不良反應,仍未追蹤後續症狀,並評估是否停止使用或減少藥量,持續開立超過建議用量每日15顆藥量供服用。

判決指出,陳姓病患於102年7月22日,因服用「減腫三麻黃囊」麻黃成分使血管發生痙攣,配合服用減重茶含有咖啡因成分加強麻黃功效,使其原已存在冠狀動脈狹窄程度,造成心肌缺血而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心臟性休克,而於隔天凌晨死亡。

劉姓中醫在開庭期間抗辯,沒有過失致死犯行,診療用藥均已盡專業上注意能事,陳姓病患死亡,他並不能預見,並無過失;病患是心因性猝死,並非因服用減腫三麻黃囊致死。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證人、鑑定人證述及相關病歷資料、中醫文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長庚大學、中國醫藥大學等鑑定意見認定,劉姓中醫過失行為與陳姓病患死亡結果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二審認定,劉姓中醫未注意及觀察陳姓病患身體狀況變化,施行必要藥物調整及後續症狀追蹤,將麻黃減量或停用,而逕行增加劑量,且所開立劑量,已逾藥品仿單及中藥典中建議用量;其中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後,也認為劉姓中醫所為有違醫療常規,其醫療行為具有過失,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劉姓中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912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