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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捷運月台性騷擾女乘客 北院判拘役40天

2021/3/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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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一名楊姓男子去年8月間2度在台北捷運月台觸摸女乘客下體恥骨處,台北地檢署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其中一名被害人與楊男和解撤告,另一件被判刑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楊男去年8月1日上午搭乘捷運板南線到忠孝新生站,下車轉乘中和新蘆線時,看到一名女子在月台上等候搭乘,竟乘女子不備之際,徒手觸摸女子恥骨處,旋即轉身離開,被害女子上前制止並請站務人員協助,由站務人員報警處理而查獲。

事隔2週後,楊男在去年8月14日上午捷運文湖線萬芳醫院站月台等候搭車時,看到另一名女子也在月台上等候搭車,竟站立在被害女子後方,突然伸手向前觸摸女子下體恥骨部位,被害女子驚覺後將楊男推開,並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楊男均坦承犯行,檢察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其中,第一名被害女子在法院審理時與楊男和解後撤告,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另一件性騷擾案,楊男在北院審理時拿出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指稱他罹患高血壓、高血脂、雙眼白內障、雙眼青光眼及帕金森氏症等疾病。

法官認為楊男的性騷擾行為雖造成被害女子心理陰影及恐懼,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以及罹患多種疾病,判決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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