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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補償金審議變革 不再使用偵查庭詢問被害人

2021/3/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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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表示,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4月1日起將有重大革新,包括改用通知書取代「刑事傳票」,及將詢問地點由刑事偵查庭改到溫馨談話室等處,體貼被害人傷痛的心。

高檢署新聞稿指出,過去補償金的審議主要以刑事偵查方式辦理,不僅使用「刑事傳票」傳喚被害人,同時也以「刑事偵查庭」作為詢問地點,往往增加被害人緊張與焦慮感,甚至誤以為自己是被調查的對象。

身兼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接獲被害人反應,立即指示研議修正審議通知方式,並以全面性改革方向體貼被害人傷痛的心。

新聞稿指出,未來將設計新的通知書格式,與刑事傳票做出區別,並大幅刪減非必要的被害人資訊,將字體放大方便長者閱讀,同時將內容調整為較白話的用語,另增加通知原因、攜帶文件及溫馨提醒等資訊。

此外,被害人報到地點將從原本的地檢署法警室,改為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讓犯保人員能夠即時指引與說明詢問程序。

高檢署表示,詢問地點也將改到溫馨談話室、會議室等場所,避免使用偵查庭讓被害人有接受偵訊的感覺,另改以平面式座位配置,讓承辦人與被害人同桌進行詢問,縮短與被害人的心理距離,也強化對每個審議案件的關心。

高檢署表示,通知方式、內容、詢問地點等機制的翻新預計4月1日起開始實施,希望以同理心貼近被害人需求,使被害人在經歷傷痛的同時,也能在各個面向受到友善體貼的對待。(編輯:陳仁華)1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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