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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遭控命少年自掌嘴 苗地院建議移送評鑑

2021/3/2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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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苗栗地院女法官周靜妮開庭時,遭控要求涉家暴少年當庭自行掌嘴,法院今天召開自律委員會審議,認為確有審案言行不當侵犯當事人尊嚴,建議院長以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周靜妮日前遭週刊報導指稱,審案期間涉嫌動用私刑,在開庭時要求一名行為偏差、對父母家暴的少年自打耳光,造成少年身心受重創,另也涉嫌對投訴延遲開庭的社工不當施壓。

苗栗地院今天為此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周靜妮雖列席提出說明,但自律委員會審議結果,認其確實有審案言行不當侵犯當事人尊嚴、因被陳情案聯繫社工不當施壓等情事,且情節重大,決議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及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2 、5、6、7款規定,建議院長以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苗栗地院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官評鑑委員會若認周姓法官有懲戒必要,得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審理後,得依法官法第50條規定,為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或撤職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等處分。(編輯:張銘坤)1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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