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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飆罵後道歉和解卻提上訴 黃捷:法院前才悔過

2021/4/20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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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0日電)高雄市議員黃捷2019 年於重陽節活動被指「垃圾」及不雅字眼飆罵,她提告當事人,後來蔡男認錯和解卻又提上訴再遭駁回。黃捷今天發文指「有些人只有在法院面前才願低頭悔過」。

黃捷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當時決定不姑息霸凌行為,提出告訴,希望飆罵她的民眾能理解,即使政治理念不同,也不該有行為、言語或肢體攻擊,希望能給社會一些警惕。

未料,被告不僅未記取教訓,不服判決結果,還以「本件糾紛是因為告訴人黃捷阻擋了當時活動進行」為由,提起上訴,讓她很錯愕、遺憾。她說,收到法院通知,駁回對方的上訴。她對於惡意的羞辱霸凌,當下能忍住情緒但不代表惡意可以被縱容、善意能夠被糟蹋。

她說,過去兩年遭受到許多羞辱和騷擾,不論是當面、訊息或留言;這些侵犯都是因公眾人物的身分而起,但不代表女性政治人物有義務忍受霸凌和騷擾。她希望以此例子告訴大家「司法上絕不能姑息,有些人只有在法院面前才願低頭悔過」。

黃捷提告妨害名譽案,109年9月一審判決出爐前,涉飆罵的民眾坦承犯行並和黃捷和解,但是仍被判公然侮辱罪遭罰拘役20天、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蔡男不服判決,事後再提上訴還指糾紛是因黃捷阻擋活動進行等,再者他於事發後有到黃捷服務處道歉,後悔飆罵等行為,盼上訴從輕量刑。(編輯:陳仁華)1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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