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受刑人可投票 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台北監獄設投票所2023/10/12 18:50(10/13 10:52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圖為台北監獄大門。(中央社檔案照片)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林姓受刑人不滿因服刑無法投票,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訴訟確定前,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林姓受刑人行使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權,可抗告。(編輯:蕭博文)1121012延伸閱讀受刑人聲請在北監設投票所獲准 中選會桃園選委會將抗告監獄受刑人不能投票複決聲請假處分 法院駁回2024不分區立委選舉 首辦政黨電視政見發表公投電子連署系統 李進勇估明年1月完成2月決定上線時間施用毒品犯可申請外役監 驗出毒品反應送回一般監獄受刑人聲請監所投票獲准 中選會:有待商榷將抗告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