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警分局偵查佐涉違法查個資 5萬元交保
2026/1/20 15:35(1/20 16: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0日電)台中霧峰警分局胡姓偵查佐疑涉非因公查詢個資,檢方日前指揮廉政署等單位帶回胡男及1名證人偵辦,複訊後認定胡男涉犯洩密等罪,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證人請回。
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今天表示,台中地檢署14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警察局督察室及法務部廉政署等單位,共同查處偵查隊胡姓偵查佐於民國112年間疑涉及非因公查詢洩密案。
警方說明,檢方帶回胡姓偵查佐,並以證人身分,傳訊偵查隊另一名偵查佐協助調查。檢警初步調查,胡男非因公需求,要求同事協助查詢個資。
全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胡男涉嫌洩密、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諭知以5萬元交保,另名偵查佐作證後請回。(編輯:蕭博文)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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