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查酒駕對有好感女子放水 台南警員遭起訴停職
2026/2/7 12:19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台南市黃姓警員去年6月攔查機車酒駕,僅對駕駛男子開罰,卻因對後座女子有好感而放對方一馬,並將酒駕男子資料傳給親友,日前遭台南地檢署起訴,市警局也予以停職處分。
南檢指出,黃姓警員去年6月在台南市中西區執行擴大臨檢,查獲廖姓男子酒後騎車雙載石姓女子後,將2人帶回派出所偵訊,但因黃姓警員對石女有好感,就請不知情的同事對廖男開單告發後再送辦,卻讓石女離開,免掉新台幣6000元罰鍰。
未料黃姓警員當天在中西區某家旅店前偶遇投宿的石女,2人進房獨處5個多小時後才一起離開房間,黃姓警員再單獨騎車離開。此外,黃姓警員還將廖男身分證及酒精測定紀錄表拍照,傳送給親友,讓他們私下閒聊議論。
黃姓警員去年8月製作洪男涉犯詐欺等罪嫌偵查報告,內容涉及調查分析情資及涉案人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等資訊,又拍下報告第1頁,傳送給友人作為閒聊話題。
南檢偵結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洩密等罪起訴黃姓警員。市警局也召開考績會決定停職處分,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編輯:張雅淨)11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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