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運將遭判10年 邱軍鞠躬道歉:努力和解
2026/4/29 15:11(4/29 15: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9日電)歌手邱軍被控酒駕撞死李姓計程車司機案,法院今天下午判處邱軍10年徒刑。邱軍到庭聽判後,面對媒體鏡頭,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表示會努力與家屬達成和解。
對於被判10年徒刑會不會覺得太重,邱軍表示「不會」,將努力盡可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至於道歉的部分,「當然還是會一直持續去道歉」,而造成社會大眾的麻煩,他也感到不好意思。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27日起審理此案,昨天辯論終結;法官今天上午持續討論刑度,原定中午12時宣判,延至下午約1時10分,邱軍穿著黑色T恤、長褲,戴上黑色口罩,到庭聆聽判決。
審判長簡志龍表示,邱軍曾因酒駕獲緩起訴處分卻再犯,涉犯刑法第185之3條第3項,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部分判處8年徒刑;另涉犯刑法第185之4條第1項後段,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處3年6月徒刑,應執行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開車欲前往基隆市友人住處,凌晨4時許行經信一路時,撞上站在車道的李姓及陳姓男子。
邱軍肇事後,開車往前行稍向路邊停靠,並未下車查看,持續開車至路口停等紅燈,目擊者上前大喊「你撞到人了」,邱軍仍逕自駕車闖紅燈駛離現場;李男經緊急手術後住院救治,去年1月3日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檢察官在27日開庭時,播放數段餐酒館監視器畫面,證明邱軍飲酒,指邱軍離開時已開始抓頭顯現疲態;檢方並出示邱軍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經紀人的對話,面對經紀人詢問「還好嗎」,邱軍回應「自己看看那些人站在哪裡」。(編輯:吳素柔)1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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