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出獄不到5個月索錢不成砍老闆全家 判9年6月
2026/5/2 12:02(5/2 12: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日電)有毒品、竊盜前科的高雄陳姓男子,出獄後不久在大寮區一間工廠擔任雜工,但他因向楊姓老闆要錢不成,半夜持刀闖入老闆住處砍傷一家3口;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判刑9年6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甫出獄就因缺錢花用,不思正當謀生。另陳男與雇主楊姓夫妻並無仇恨,且楊男未曾遲發薪水、甚至同意借支,陳男卻持刀實施殺人未遂、強盜等犯行,嚴重蔑視他人法益;考量陳男犯後變裝逃亡卸責,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加重強盜未遂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扣案美工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45歲陳男民國106年起因陸續犯下竊盜、毒品等罪鋃鐺入獄,並在服完刑期後於民國114年5月出獄,之後便在大寮區一間工廠受僱當雜工。
不料,陳男去年10月27日因向楊姓老闆要錢不成,便於當晚11時許拿了一把美工刀潛入工廠,他見老闆夫婦睡在工廠內房間,直接揮刀朝楊男頸部揮砍,楊男因劇痛驚醒後徒手阻擋,期間又被砍傷臉部、肩膀及手掌。楊妻手掌也被劃傷。
楊男12歲兒子為將陳男引出房間,在辦公室持球棒敲打地面,不料陳男因此開始追砍楊男兒子,直到楊妻報警,陳男才趕緊從工廠逃跑;楊男重傷送醫後,經搶救幸撿回一命,警方事後循線將陳男逮捕到案。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檢方審酌陳男出獄不到5個月就再犯此案,且手段變本加厲,顯見法治觀念薄弱,全案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並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刑。(編輯:陳仁華)115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