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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弊案 余政憲緩刑5年確定

2014/6/25 17:37(6/25 18: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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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於扁家南港案,被控洩漏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委名單及廠商資格文件。最高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

全案緣於民國92年7月間,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世貿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工程預算新台幣36億元;為儘快興建展覽館,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由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審理標案,讓最優建商得標。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等案時,查出力拓公司涉嫌行賄前總統夫人吳淑珍9000萬元,吳淑珍再指示余政憲洩漏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讓力拓公司順利標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余政憲於一審時被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合議庭去年12月審酌余政憲是被動聽命於吳淑珍,未獲取利益也坦承犯行等,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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