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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重安殺童後報案自首 殺人計畫一部分

2015/7/15 16:29(7/15 16: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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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游凱翔台北15日電)女童割喉案,士檢今天起訴被告龔重安。檢方指出,龔男行凶後打電話報警「自首」,只是殺人計畫一部分,非出於內心悔悟,建請法院勿減輕其刑。

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5月29日下午發生8歲女學生在校內遭翻牆闖入的歹徒割頸,經送醫治療後不治身亡。北投分局案發後逮獲涉嫌殺人的29歲男子龔重安。

檢方指出,在過失犯罪,行為人為獲減刑判決,急往自首,而坐令損害擴展的情形,也偶有所見;真誠悔悟者可得減刑自新之機,可符公平之旨。

檢方說,龔重安雖在殺人犯行尚未遭人發現前,即撥打110向警方表示,他在國小內殺害女童,而該當「自首」要件,不過,依龔男的供訴情節,他之所以打電話報案,無非僅是殺人計畫中的一部分,且知道自己無從遮掩相關的犯行,而非出於自身內心悔悟,因此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的規定減輕其刑。

檢方指出,龔男僅因為己紓解壓力,以殘忍手段故意殺害年僅8歲的女童,並發生死亡的結果,這樣恣意剝奪他人生命,已符合國際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且龔男殺人手段冷酷、凶殘,無絲毫的猶豫,可見其心性的殘忍,他在行凶之際,已全無人性可言,使被害人家庭破碎,更使社會為人父母者,時時身處恐懼,悲憤莫名。

檢方指出,本件殺人犯行,均顯示龔男惡性重大至極,達人神共憤,而為天理、國法所難容,已毫無教化的可能與必要,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建請法院量處龔男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1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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