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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配合政府政策 轉變營運模式

2019/10/1 12:30(10/1 19: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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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記者江明晏台北1日電)「Uber條款」將在10月6日開罰,Uber 今天表示,已決定配合政府政策轉變營運模式,將與計程車產業合作,持續以科技資訊平台身分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業者。

交通部新修正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也被形容是Uber條款,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營運行為,6月初上路,為了讓Uber駕駛有緩衝期,10月6日才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

Uber 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歷經幾個月與交通部的協商,Uber已決定配合政府政策轉變營運模式。這是第2次 Uber 在政府的指導下調整營運模式,也展現Uber 持續深耕台灣,為強化夥伴關係而努力。

Uber 說明,認同政府鼓勵以科技解決問題並促進新創發展,以及政府決心將其納入交通運輸政策核心的努力,也肯定交通部長林佳龍推動多項轉型政策,包含允許多元化計程車免用計費錶、採用「預告車資」,以及牌照活化。1081001(編輯:黃瑞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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