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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第3度委律師 告主播名嘴妨害名譽

2019/10/9 12:38(10/9 15: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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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9日電)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今天第3度委由律師,到雲林地檢署遞狀告年代主持人安幼琪、追加告訴年代主播張雅琴和國民黨資深黨員鄭佩芬涉妨害名譽等罪,且不排除有第4波告訴。

李佳芬委任律師郭羿廷、郭瓊茹及張捷安今天前往雲林地方檢察署遞狀控告。郭羿廷說,安幼琪在今年6、7月節目上提到韓國瑜有小三和李佳芬干預人事,以及位於雲林縣農舍旁有豪華別墅等不實言論。

李佳芬的律師團指出,外界指稱李佳芬是以「以訟止謗」或者是「用訴訟給媒體壓力」,此部分有所誤會,距離選舉不到100天,法律要還李佳芬公道也是選後的事情。

郭瓊茹表示,張雅琴在節目上講韓國瑜一週只上班3天,而鄭佩芬指稱李佳芬干政、安插人事,以上不實言論均未查證。憲法有保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可是媒體人在製作節目前應注意到事實查證和公平性。

律師團向媒體說明此次提告內容時,第一波被告、高雄市第6選區(包括鼓山等5個行政區、苓雅區61個里)立委參選人吳佩蓉在後方舉牌嗆聲,認為李佳芬已經化身東廠,以各種欲加罪名興訟,意圖箝制新聞與言論自由。

李佳芬委任律師在今年9月17日和23日分別針對張雅琴、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及不實報導的記者等人提告,今天為第3波告訴,記者追問律師是否有第4波告訴,律師們回應,司法是被動的,尊重當事人的決定。(編輯:謝雅竹)1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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