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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跑條款109年元旦上路 國道拖吊費最高2萬元

2019/11/15 17:47(11/15 19: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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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宣布,超跑條款將在109年元旦上路,未來車輛若在高速公路上拋錨,拖吊費將依照底盤高度及新車價值為指標,向車主收取新台幣1500元到2萬元。

高公局發出新聞稿表示,價錢昂貴的超跑如果在國道上發生故障或發生事故,在執行拖救時需採用特殊輔助機具,作業時間也較久,且萬一造成車輛損傷,恐將產生鉅額賠償金爭議,因此訂定該等車輛的拖救費率,並預計109年1月1日上路。

高公局說,未來車輛在國道上拋錨,將依底盤高度(以10公分、12公分、15公分為界,分4級距)及新車價值(以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為界,分5級距)訂定拖救基本費率表,會向車主收取1500元至2萬元拖吊費。

例如車輛價錢在200萬元以下,底盤高度在15公分以上會收取1500元拖吊費;車價在2000萬元以上,底盤高度小於10公分會收取2萬元拖吊費。

高公局說,明年元旦起,國道各車種的拖救費率將更合理化,而預期配備特殊機具拖救車,也會逐漸增加到符合市場機制的數量,進而提升事件排除時效,並增進行車安全與順暢。(編輯:管中維)1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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