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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須帶出入境證明 移民署:目前只能臨櫃申請

2020/2/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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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1日電)目前若要出國旅遊,不少國家要求須提供過去14天內沒有入境中港澳地區證明。移民署說,目前使用自然人憑證只能申請未載明地點的證明書,因此仍須臨櫃申請,但系統已在修改中。

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升溫,不少國家為了防疫措施要求入境前必須提供出入境紀錄證明,證明14天內不曾到中港澳地區。

但由於目前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申請到的出入境證明只有日期而沒有地點,導致民眾只能臨櫃申請,大排長龍。

對此,移民署組長葛廣薇今天在記者會表示,目前已經正在修改系統當中,但要提升系統需要時間,因此目前如果有申請出入境紀錄,也就是有地點的出入境證明,仍需要臨櫃申請。

葛廣薇表示,這部分暫時請民眾配合,也請民眾體諒,系統升級需要時間。(編輯:管中維)1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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