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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執行罷韓訴訟 法院開庭律師激辯

2020/4/16 20:20(4/16 20: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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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高雄市長韓國瑜認為罷韓案偷跑,聲請中選會停止執行罷免案,法院今天開庭,中選會與韓國瑜委任律師,就中選會通知進入第二階段是否為行政處分以及本件有無急迫性等激辯。

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8日向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主張罷免的宣傳活動在韓國瑜任職未滿1年時,即開始進行宣傳及罷免提議書的簽署,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令高雄巿選委會查核,明知罷免提議書的簽署日期(108年12月26日)與事實不符,甚至有死亡者簽名連署的情形,也不追究提議人的偽造文書責任,並於1月20日通知提案者得進入罷免第二階段。

參與罷韓活動的wecare高雄等團體及法定領銜人陳冠榮13日委任律師高榮志,向法院聲請參與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後,今天召開訊問庭,傳喚聲請人(韓國瑜)、相對人(中選會)及參加人(陳冠榮)等人,三方均委由律師出庭。葉慶元當庭表示,追加聲請本件假處分。

受命法官郭銘禮準備多項問題,包含中選會1月20日通知是否為行政處分,本件有無公益性、急迫性及難以回復的損害。

葉慶元以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連署為例,經過行政審查所為的公告,均屬行政處分,原處分違法,依法就職一年內不得罷免,當然也不得進行罷免宣傳;韓國瑜是在4月7日,經委任律師閱卷才知悉原處分,已向中選會提起訴願,依法利害關係人有一年時間可救濟,還沒逾期。

葉慶元指出,媒體今天報導,中選會明天就要開會討論,確認罷免案投票日,可見情況緊急,罷免案若在不正當法律程序下通過,假設罷免案也過了,韓國瑜被罷免掉,失去高雄市長的職位,高雄市民原來80多萬選票選出來的高雄市長就無法繼續施政,本件訴訟若過了3年後才打贏,證明這個罷免案是違法的,但是到時候韓國瑜失去的任期都沒有辦法回復,請求法院裁准停止執行。

中選會委任律師李荃和表示,這只是通知,不是行政處分,本件罷免與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選舉情形完全不同,對方明顯以法律程序去阻止民眾罷免意志,以行政訴訟程序干擾罷免案,也就是變向利用法院程序來架空罷免情事;本件沒有損害,就沒有急迫性,就算韓國瑜真的被罷免成立,到時依法有7天可去聲請停止執行並提起罷免無效訴訟,不會有鬧雙胞巿長情形,若勝訴,巿長職位是可以回復的,現行法規已有足夠保障,請求法院駁回聲請。

高榮志則說,這只是通知,不是行政處分,不符合法院審理的前提要件,當巿長是人民賦予韓國瑜的權利,罷免權只是人民要回收這個主權,人民的罷免權才是真正重大的公益,不能隨便停止執行,且中選會掌管選務核心事項,司法權應予以尊重。

法官庭末諭知候辦。法界人士指出,後續將由合議庭評議後,再裁定准駁。(編輯:方沛清)1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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