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跨部會決議 財部:4理由不增列萊豬專屬貨號

2020/10/20 20:00(10/20 20:1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0日電)財政部與相關單位19日開會討論是否針對含萊劑美豬增列貨號,針對會議結論,財政部今天說明,考量主要貿易夥伴國均無此作法,含萊劑牛肉也未增訂貨號等理由,認定並無增列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必要。

針對是否新增含有萊劑美豬的貨品分類號列(CCC code),財政部關務署19日邀集經濟部國貿局、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相關部會進行討論,並於20日晚間公布會議結論。

財政部說明,會議結論主要有4項重點,第一、萊劑是用於飼料添加物的動物用藥,台灣並沒有以殘留有動物用藥的肉品增列貨品號列的前例,其他國家亦無此作法;舉例來說,主要貿易夥伴如美國、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等,皆允許含萊劑豬肉進口,同時並未對含萊劑肉品增列貨號。

第二、2012年訂定牛肉萊劑殘留容許量時,也未增訂含萊劑的牛肉產品貨品分類號列,含萊劑的豬肉產品及其內臟,不宜有差別性管理規定。

第三、衛福部已就萊劑訂定殘留容許量標準,豬肉產品於進口時,都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經查驗合格者,海關才會放行;考量邊境機制一致,認為無增訂專屬貨品分類號列之必要。

第四、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於邊境進行檢疫作業,主要是針對疫病管制,針對含萊劑豬肉產品,無另立專號需要。(編輯:張均懋)10910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