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滯機場陸人獲短期入境 陸委會:最長停留2個月

2019/1/31 17:2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31日電)自稱異議人士的中國大陸籍男子顏克芬、劉興聯昨天深夜獲准入境。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兩人是以專業短期交流身分入境,並非獲政治庇護,最長只能停留2個月。

64歲的劉興聯與44歲的顏克芬,去年9月27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從泰國過境台灣時,聲稱遭迫害申請政治庇護,兩人滯留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4個多月,昨天出境至第三國,透過民間團體以專業交流名義邀訪,獲准入境,等待轉送第三國。

大陸委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對於記者相關提問表示,兩人獲准以「專業短期交流」名義入境,期限為一個月,期滿得申請延長一個月,隨後必須出境。

他強調,兩人雖獲准合法入境短期停留,但並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的資格,因此無法在台定居、居留。

邱垂正也提到,由於「難民法」尚未完成立法,缺乏提供政治庇護的法源依據,也無法編列相關預算、提供住所。兩人在台生活所需均由提出專業交流邀請的民間團體負責。

至於兩人的身分疑慮,邱垂正則表示,政府要求兩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相關機關會隨時了解兩人在台生活情形。(編輯:邱國強)10801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