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民族黨運作 港府向北京提報告
2019/4/18 17:5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就禁止民族黨運作一事,向北京中央提交報告,並強調港府會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港府今天公布了報告內容,並說明禁制民族黨的過程和法律依據。
報告指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基本法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基本方針而設立。
報告指出,民族黨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公開宣稱的綱領包括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建立支持香港獨立的勢力,在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成立以香港為本位的組織和政治壓力團體等。
報告稱,民族黨成立兩年多以來,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
報告在結論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在香港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香港保安局去年7月17日公布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準備禁止民族黨運作,但給予對方解釋,允許對方在限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述。
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提出申述後,去年9月24日,香港政府刊登憲報,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民族黨在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
但禁止命令刊憲後,民族黨仍可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最終上訴。其後,行政長官宣布不接受其上訴申請,維持憲報的公布。
今年2月底,林鄭月娥表示,北京中央要求她就禁止民族黨運作一事提交報告,並表示支持特區政有關決定。
民族黨已被禁,今後如果繼續運作就是違法,任何人參與相關活動都會觸犯法律,受到罰款或監禁等刑罰。(編輯:林克倫)1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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