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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有銀行員評論時政 當局容不下判刑4年

2020/5/6 13:04(5/6 14: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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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6日電)評論甚或消遣政要在民主國家司空見慣,在中國卻得承受牢獄之災。湖北省有個受雇於國有銀行的上班族劉艷麗,因上網發文評論國家領導人而被法院宣判觸犯尋釁滋事罪,處以有期徒刑4年。

雖然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並未在官網公告劉艷麗的判決,不過根據以她姓名為主題標籤的推特(Twitter)專頁,轉貼的法院刑事判決書指出:「被告人劉艷麗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檢方在判決書中指控劉艷麗犯罪事實包括,2010年9月以來,劉豔麗長期在QQ空間、微信朋友圈、新浪博客等信息網路上「辱罵、攻擊中國共產黨及黨和國家領導人」;起鬨和散布涉及重大事項與不良影響的虛假消息;惡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綜合國際媒體美國之音(VOA)中文網與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1975年出生的劉艷麗有份體面工作,她是中國建設銀行荊門分行的職員,取名「拽拽重出江湖」閒暇之餘經營部落格,也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報導說,她因關懷抗戰老兵、倡議政府官員公布財產和民主自由而被警方重點看管,她在微信發送和轉發的留言,涉及毛澤東、周恩來與習近平等已故和現任中國國家領導人,多次被傳喚、騷擾和電腦被抄。

報導指出,儘管如此,劉艷麗2015年仍參加了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起的和平轉型並上網註冊中國人權觀察,而屢屢被國內安全保衛警察(簡稱國保)約談,2018年11月拘押期間曾割腕抗爭,送醫獲救。

報導說,去年1月30日,法院開庭審理劉艷麗,她當時向法官最後陳述說:「我的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抓我關我判我,就一定政治正確嗎?文革期間,想整一個人,就說他反黨反領導,沒有不成功的。」

獨立中文筆會網站的「標籤檔案:劉艷麗」專頁羅列聲援她的文章,本名熊應學的湖北作家熊飛駿撰文「當身邊的正派人進去之後」稱她是「荊楚之花」,並說凡認識劉艷麗都誇讚「漂亮!好人!有才」,「一個公眾敬佩的美麗才女,因為說了幾句很多人都在說的良心話給弄進去了,並且判得那麼重,徹底擊穿了平民百姓的承受底線」。

另據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報導,因法院是在五一勞動節長假前夕宣判劉艷麗案,劉艷麗胞姊說,但妹妹只有10天時間可以上訴,若連假期也計算在內,非常擔心當局藉此拖延時間。

報導說,況且法院無法把判決書送達劉豔麗,只能透過看守所轉送,如果她沒收到,一旦法院和看守所藉此互相推諉,劉艷麗很可能就錯過了上訴機會。(編輯:曹宇帆/翟思嘉)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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