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人劉虎被查 山東媒體:期望公開公正處理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知名媒體人劉虎被警方立案,引發中國媒體圈和律師圈關注。山東濟南日報報業集團旗下新媒體平台刊登評論文章稱,「期待當地以公開公正態度處理此案」。
成都警方2日發布通報,指劉虎與其合作夥伴巫英蛟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此前兩人曾在自媒體署名發表文章揭露成都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任上的不良事蹟。
濟南日報報業集團旗下新媒體平台「新黃河客戶端」3日發表評論文章稱,有輿論認為,劉虎被抓與他此前發表涉及四川蒲江縣的文章有關。
該篇文章採訪的商人反映,該縣相關領導以手續不全為由,對前期經過協議承諾的項目實施強制停工、凍結房產等措施,並多次要求將合法的項目房產交給政府,用於建設幼兒園,卻不提購買或置換事宜,還威脅強拆,文章中還提到有關官員索股、索賄的情況。
評論表示,鑒於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很多涉案細節警方不便披露可以理解,但劉虎的文章提及營商環境和政府信用問題是極為嚴肅的,既然此事已成一起公共事件,此刻要做的是保障公眾知情權。
評論表示,要警惕此刻輿論場在訊息披露不完善、訊息來源不對等的情況下,引發「公權捂嘴、道路以目」的寒蟬效應。當務之急是當地公開回應劉虎所涉罪名是否與其文章有關,及文中反映的問題是否屬實。
評論表示,近年來,受媒體轉型和各種因素影響,調查記者規模在縮減。不少有調查與寫作功底的前記者們探索轉型自媒體,以公民監督的方式繼續監督社會。
但同時,自媒體常常面臨訊息來源單一、觀點不夠平衡等現象。劉虎涉蒲江縣的文章也存在這個問題,文章寫的情況基本來自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當事人所反映的情況往往是對自己有利,必須平衡雙方的觀點讓報導整體平衡。
評論表示,民間輿論監督一方所搜集與展現的都是權利天平上的相對弱勢,如果動輒要求民間輿論監督只能按照指定管道進行,恐怕無助於問題解決。
評論表示,官員的人格尊嚴、地方營商形象、公民監督權的行使,終究要回到法治與公義上解決。「期待當地以公開公正態度處理此案」,同時民間輿論也不妨保持冷靜,避免過早陷入對立情緒。(編輯:陳鎧妤/廖文綺)1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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