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與對岸簽協議?全國漁會:僅生意往來2016/4/11 20:5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中華民國全國漁會今晚澄清,未以「台灣總漁會」名義,與中國大陸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簽署「漁業合作協議」、「海上漁事糾紛協議」,並強調雙方僅生意往來,未觸及公權力領域。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