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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無人繼承遺產入國庫 最大筆近2千萬

2019/3/19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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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財政部國庫署表今天表示,107年度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歸屬國庫共有24件,金額達3639萬餘元;其中單筆最高金額為新台幣1961萬餘元,最低金額為300元。

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這筆1961萬餘元的遺產是一位老婦人留下,由於國庫署是收到法院的資料,並不了解其詳細背景。

顏春蘭表示,106年曾有一筆無人繼承遺產達1.7億元,從總數來看,去年3639萬餘元也不算高,103年有5000多萬元,104年8000多萬元,平均一年有30件左右。

顏春蘭說,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如有賸餘,歸屬國庫,至於土地部分則由國產署處理。

國庫署表示,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倘有賸餘現金,由遺產管理人辦理繳庫事宜。

為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國庫署也於網站登載相關作業說明供查詢運用。(編輯:楊凱翔)1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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