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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業者可銷售補給對象 增兩專用港

2019/1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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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4日電)為因應專用港船隻運作需求,維持船員基本生活,財政部關務署近日修正相關規定,將興達發電廠及永安液化天然氣廠專用港國際航線船隻,也納入自由港區業者可銷售補給專用物料、日用品對象。

關務署解釋,目前已開放自由貿易港區業者可向6大國際商港,及麥寮、和平2個工業港所停泊的國際航線船隻,提供專用物料及日用品補給;考量實務需求,在審慎評估及妥善規劃管控機制後,11月下旬修正相關規定,將興達發電廠及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的2個專用港國際航線船隻也納入可銷售補給對象。

關務署表示,未來其他專用港如果符合貨物控管安全機制也會評估開放。由於自由港區業者提供船舶的專用物料及日用品屬未稅貨物,控管上必須特別謹慎,考量這次開放的2個專用港都無海關人員進駐,因此限制補給物品不能包含菸酒類貨品,並得採取相關配套措施。

關務署指出,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補給貨物要以專用車隊裝載,全程加封電子紙封條並由專責人員隨行護送,貨物送達簽收須加蓋船隻註冊印鑑章,專用港門哨也要配合入出區專用車隊安全控管,同時,海關機動巡查單位可隨時派員登船查核。

關務署說,為利新開放專用港補給運作立即實施,海關已配合修正相關報關系統,並建置完成封條設施,歡迎自由港區業者多加利用,以拓展商機。(編輯:楊玫寧)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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