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預告增訂全時監管保稅卡車規定 合規保證金減半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8日電)為配合關稅法規定並強化監管安全,財政部關務署預告修正保稅運貨工具相關規定,增訂「全時監管保稅卡車」相關規範,並明定符合條件者保證金可由新台幣5萬元減半至2萬5000元。
財政部6月22日預告「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間至今年8月21日止。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於例行記者會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增訂「全時監管保稅卡車」相關規範,明定其為載運特定海關監管貨物且經海關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的保稅運貨工具,並載明申請登記全時監管保稅卡車應備文件、記載事項及所有人資格條件。
關務署表示,其次是新增即時追蹤系統的定義、組成及裝置規格,敘明車機及車機封條的功能及加封、解封等作業程序,以利實務運作。
官員表示,此制度與現行機制最大不同,在於可以被「重復使用」,考量導入相關設備前期需要成本投入,比較適合載運量較大的托運業者。
此外,為鼓勵業者裝設即時追蹤系統,關務署表示,本次修正調整保證金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符合條件者保證金減半,同時規範不再使用即時追蹤系統時的補繳機制及後續處理事項。
現行「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規定,保稅卡車每輛繳納保證金為5萬元。根據修正草案,未來新規施行後,登記為全時監管保稅卡車、最近3年內無逾期未補繳保證金差額者,保證金為2萬5000元。(編輯:黃國倫)115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