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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私校直接解散 難安置教師

2015/1/2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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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高教工會今天批評,開放私校轉型為財團法人,有「校產轉私產」的嫌疑。教育部表示,如果讓私校直接解散清算,難以安置教職員,不見得是好事。

少子化使台灣大專面臨經營危機,教育部協助部分瀕臨倒閉的私校,轉型為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財團法人。高教工會認為,此舉讓私校任意處分校產,本該回歸教育使用的公共資源,流入私人手中。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按照現行法令規定,私校退場有幾種可能的選擇,一種是直接解散清算,財產必須捐給地方政府,另一種則是轉型為財團法人,維持公益目的。

陳德華表示,如果直接解散,所有教職員都必須走路,不見得是好事。採取轉型,才有可能對現有教職員作最好的協助、照顧和安置。

至於轉型後校產處理,陳德華表示,教育部輔導私校對現有資產作更有效率的利用,但仍要維持公益性和公共性。私校董事會任何決議,都不能逾越法令規範,教育部也會嚴格監督。

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表示,考慮另定特別法,讓私校退場後的校產,有更多元的應用空間。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解釋,草案目前正在研擬中,配套一定會非常謹慎,不會讓私校有機會規避、將財產放到私人口袋。

馬湘萍表示,修法的目的是讓無法經營的私校,更有彈性地處理資產,加速退場、轉型。10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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