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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歐盟規定加嚴 解黃牌未定

2017/11/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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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農委會表示,歐盟因為台灣遠洋漁船全球最多,解除黃牌查核最嚴格,並增提20項改善要求,監控船位頻率也從4小時1次提高為1小時1次,連管理者站崗也管,暫難判斷下次可解除。

農委會主秘胡忠一原本判斷年底,歐盟解除台灣遠洋漁業黃牌查核有望。但是10月中下旬歐盟官員訪台10 餘天,除召開書面審查會議,並到東港及高雄港實地會勘。漁業署署長陳添壽並說,之前要求的都做了,但是因為歐盟官員又提新要求,加上落實需要作業時間,明年初他退休後,漁業署還要持續力拚解除黃牌的工作。

跟歐盟密切互動2年餘的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說,實際上所有之前要求改善管理的內容都改了,但是因為台灣遠洋漁船多達1150艘,全球最大,深刻體會到歐盟要解除台灣遠洋漁業黃牌的標準特別嚴格,根本無法跟韓國的案例類比。

林頂榮並說,歐盟官員提出的是「新要求」,包含書面方面要求再修改20處規定,例如台灣人經營的外國籍漁船早已規定要向漁業署申報,但是歐盟要求連台灣人經營的外國籍運搬船也要申報;幸而這些新要求的規定,農委會內部完成修改即可。

他再舉例,台灣已於2016年7月下旬完成漁業三法修法,之後並訂定15子法,也確實執法加重開罰金額,最重單件罰新台幣600萬元;但是歐盟認為執法是採行4 種噸數等級漁船重大違規案的開罰起跳金額,不夠嚴格。陳添壽則說,已向歐盟說明,台灣人的所得跟歐盟不同,不一定要採歐盟認定的金額開罰才能遏阻。

林頂榮也說,連台灣自行研發,日本、美國都沒有,為全球獨家,今年2月上路的控制及監視系統(MCS),歐盟也認為4小時監控1次船位,加上容許斷訊2次,最長會有8小時空窗期,可能有非法作業空間,也要求提高為1小時監控1次;前往東港跟高雄港會勘時,甚至提問管理人員表格規格化不足,某處位置沒人站崗。

林頂榮補充,以上歐盟提出的要求都可短期改善,但是試行需要時間,例如船位監控頻度可馬上更改設定,然而要明年才能正式施行,因為需要給漁船一段時間緩衝、習慣;因此明年春天雙邊第五度面對面確認改善實況後能否解除黃牌,暫時難以判斷,「只能說力拚」。

國際組織舉發台灣遠洋漁業涉嫌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行為,歐盟在2015年10月對我國遠洋漁業舉黃牌,為免相關作業未盡改善,進入紅牌警告,漁業產值將蒙受龐大損失,農委會近2年陸續完成歐盟要求的改善作業。1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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