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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散落物清理逾30分鐘收3千元 下半年上路

2019/4/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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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9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並將擬定「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未來物品掉落國道,車主得負擔清理費,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將收費新台幣3000元。

高公局統計,每年國道散落物約超過4萬件,光是民國106年就釀成935起事故,近十年統計更造成15死、413傷悲劇。

交通部表示,為了避免掉落物影響行車安全,要求駕駛在上路前將貨物綑綁牢靠,因此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未來一旦有掉落物,就算是公路管理機關主動協助處理,所需費用還是得由駕駛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交通部說,接下來還將擬定「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明定清理費用,初步規劃會以30分鐘為標準,處理時間未滿30分鐘不收費,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將收取3000元,2車道則收取6000元,預計今年下半年可上路。(編輯:管中維)1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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