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占停車格注意 北市7/1起停逾30日拖吊
(中央社陳怡璇台北20日電)台北市停管處表示,為解決車輛久占停車空間問題,7月1日起將強制拖吊占用車位30日以上且沒繳清費用的車輛,移至保管場後若15日內沒被領回,將公告3個月後拍賣。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為解決路邊停車格及路外停車場久被占用的問題,修正「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並公布施行。
7月1日起,車輛若停放屬於停管處管轄的停車空間,超過30日且錢沒繳清,會被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張貼15日後會拖吊至車輛保管場並通知所有人15日內領回,若屆期不領回就會公告3個月後拍賣。
停管處表示,久占車大多是因為車主很少用或是沒繳停車費,影響民眾停車權益,新制上路後,停管處1日起開始張貼通知、16日起進行拖吊,呼籲車主勿心存僥倖。(編輯:李亨山)1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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