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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語言納國中必修與否 潘文忠:依語發法執行

2020/9/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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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國家語言列為國中必修,教育部課審會近期審議課綱,傳出分組審查時否決國中3年都列必修。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說,審議過程中會有各種討論,最後仍須依語發法執行。

現行國小必修本土語文,國中則是選修。立法院於107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明確規範須在12年國教總綱實行後3年內(即111年),將國家語言列為國民教育各階段的部定課程

「國家語言」包括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以及新納入的手語和閩東語(馬祖使用)。按照教育部初步規劃,國中每週必修一節(不限年段),高中則是高一必修2學分,高二、高三依需求開設選修課。

教育部近期召開課程審議會,傳出國中分組在8月中旬的會議中,否決國中7到9年級應上本土語文的提案。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課審會目前是進行分組審查,算是初審階段,後續會將各組意見提到大會,再進行充分討論,最後做出決議。

潘文忠說,在課審會審議過程中,會有各種面向的討論,包括本土語文師資的準備、相關配套措施等。等到各分組的意見都整理、聚焦後,才會召開大會。

潘文忠今天明確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是經過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的法律,教育部會確實依法執行,目標是在111學年度(111年8月)正式上路。(編輯:陳政偉)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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