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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婚前遭資遣業者涉婚姻歧視 新北市開罰30萬

2021/9/2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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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3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指出,一名女員工在結婚前1週遭資遣,她不僅工作沒了,婚假也泡湯,她提出婚姻歧視申訴,勞工局調查後認定涉婚姻歧視,開罰業者新台幣3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工若想恢復僱傭關係,當事人可提勞資爭議調解;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當事人可申請涉訟補助,另依民事訴訟途徑提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勞工局指出,去年接獲任職於某電競設備公司的女員工申訴,她主張早在去年4月即告知公司主管將在去年8月結婚,結果去年7月底時,公司以她所擔任售後服務助理有縮減人力的需求,並考量她工作量最少,在她結婚前1週遭資遣。

申訴人表示,「害我連婚假都沒了,也沒有心情度蜜月…」,她對公司作法感到相當失望,於是向新北市勞工局提起婚姻歧視申訴。

勞工局指出,經調查,公司售後服務部門持續營運,仍有對外招募相近職缺,部門中僅有申訴人遭資遣,顯不合理,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也認定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與申訴人即將結婚有關,構成「婚姻歧視」,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公司30萬元。

陳瑞嘉表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他說,對於侵害勞工權益的違法雇主,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編輯:戴光育)1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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